近日,山东省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文件,旨在全面提升该省防御风暴潮的能力。这份名为《关于高质量推进防潮堤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多个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守护山东沿海地区的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山东省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北起鲁冀交界的漳卫新河河口,南至鲁苏交界的绣针河河口,跨越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七市。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为当地带来了丰富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意味着需要面对更为严峻的风暴潮防御挑战。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规划体系。省水利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全省总体规划,沿海各市、县(市、区)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管理机制方面,文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沿海各市县必须明确防潮堤的管理机构,并划定明确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在边界处设置标识标志。同时,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石取土等可能危及堤坝安全的活动。特别是在汛期前后以及风暴潮发生期间,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修复工程中的隐患。

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防潮堤的安全鉴定工作,确保堤坝达到设计标准。对于未达标的情况,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此外,任何涉及防潮堤建设的项目审批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跨堤、穿堤设施的建设需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河道口门段航行的船只也将被要求控制航速,以确保堤坝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