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在湿地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江西省已在鄱阳湖等重点区域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达6.0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升至61.99%。
江西省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湿地总面积达到127.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6%。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该省通过完善法治体系、创新保护机制等措施,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具体而言,我省完成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省级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在制度创新方面,率先建立了湿地恢复费制度,并成立了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等专业司法机构,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方面,江西省已建立以湿地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23处,认定重要湿地56处,设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09处。同时,通过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和智慧平台,显著提升了湿地保护管理效能。
为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江西省采取了系统性治理措施。在鄱阳湖等重点区域,加强了72个碟形湖的管理与生态补水,累计恢复水体面积超过3000亩。同时,创新开展候鸟"备选食堂"建设项目,并通过"百地千校万人"自然教育和"世界湿地日"等活动,深入普及湿地文化与生态理念。
在推动湿地生态成果惠及群众方面,江西省积极推行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目前已实现交易金额1.72亿元。这些举措不仅促进了生态保护,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未来,我省将继续探索创新,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