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和财政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2026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这是我省首次通过消费补贴方式为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支持。

该政策实施周期为一年,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领。需要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供养救助、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助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服务的老人不能申请此项补贴。

电子消费券的具体使用规则为: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券(不足5个工作日的则在次月发放),之后每月1日发放当月额度。消费券有效期一个月,可用于抵扣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费用。

两类消费券可选:针对长期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上)、短期托管(30天以内)及日间托养服务的消费券,抵扣比例为40%,每月最高800元;而针对居家上门服务的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同样设月度上限800元。两种券不可同时领取使用。

各地已有的相关补贴政策应与本方案做好衔接。对于已经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老人,在扣除已报销部分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仍可通过电子消费券继续抵扣。

这一政策的推出将为我省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重要支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