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全市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
首先,在定额调整方面,每位退休人员的基础增资为每月31元。
其次,在挂钩调整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与缴费年限相关: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而对于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则在此基础上,每多缴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额外增加0.7元。另一方面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2024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0.52%。
此外,还有适当的倾斜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年满70周岁但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于年满75周岁但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而对于年满80岁以上的,则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这次调整将惠及全市约254万名退休人员。新增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完成发放,并从1月起补发。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某企业退休男职工出生于1952年5月,退休时缴费年限为27年零2个月,2024年末满72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89.68元。此次调整后,他的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88.7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78.43元。具体增加部分包括:
1. 定额调整增加31元;
2. 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19.6元(其中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10.5元,超出15年的部分增加9.1元);
3.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8.15元;
4. 年龄倾斜部分,增加20元。
这四项合计增加了88.75元(31 + 19.6 + 18.15 + 20 = 88.75)。这一调整方案充分体现了政策设计的公平性和对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