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根据《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具体要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和省国资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本年度的科技总师选派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根据最新发布的通知要求,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内;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三是无任何科研失信记录。同时,企业还需符合下列资质之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请企业必须有明确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需求,并能为科技总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此外,企业还需具备与科技总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攻关合作的意愿,并为其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不得参与投资或入股由科技总师及其派出单位创办的企业。
作为被选派的科技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服务企业的意愿,无科研失信记录。同时,还需要熟悉国家及黑龙江省在推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
在年龄方面,科技总师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并且需要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科研经验,具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一般情况下,科技总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进入"科技总师管理"板块,在线填报并提交科技总师需求信息。通过审核推荐、人员匹配、意向征求、组织对接和企业确认等环节后,将确定最终人选名单,并由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目前,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已开通申报通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8日17时。有意向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求提交,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各市(地)科技局和工信局需于3月6日17时前,在平台内完成企业需求审核,并上传联合推荐函。
省内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梳理与本地企业的合作情况,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科技总师选派工作。此举将有助于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化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