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近日宣布启动一项新政策,为保障生育期间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对符合条件的女性提供额外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根据最新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孩子(且在政策实施后)的女性失业人员,可在生育后的12个月内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这一额外补贴金额为该申请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倍,不影响原有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月份。

例如,如果一位失业人员在生育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000元,则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6000元的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仅适用于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情况。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等身份和生育证明文件。为方便办理,南京市人社局提供了线上线下的多种申领渠道:

线上申领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下载并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在完成注册后进入相关模块提交申请;二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在线申请。

线下办理则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每月7日至10日为结算期,期间无法受理新的申请。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在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金融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