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获通过,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灵活就业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生育政策调整引发的就业歧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条例特别强调了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保护,首次将"精神控制""隔空猥亵""婚恋纠缠"等新型侵害行为纳入禁止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禁止利用网络、人工智能技术或其他方式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和诽谤。这一规定回应了近年来频发的新型侵害案件,尤其是AI技术滥用带来的新挑战。

在劳动权益保护方面,条例细化了就业平等的相关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性别或婚育状况设置就业门槛。同时,将招聘、录用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并建立约谈制度,以强化监管力度。

针对生育与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条例提出多项支持措施: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采取不利行动,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孕期和哺乳期工作。同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对企业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贴。

此外,条例还强调了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要求明确男女平等原则,并建立健全救济机制。通过多维度保障措施,为妇女权益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支持。